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生死帝尊 > 第866章祖先威武

生死帝尊 第866章祖先威武

作者:夜阑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28 21:47:41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这光明神教这是不惜代价在奏出必杀的一击!

然而,正一教又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老祖宗的复活功败垂成呢?

洛十一也不是吃素的,他在虚空中缓缓出一只手掌,欲要将这一柄光明裁决之剑生生拍碎!

中途,火焰神教的人也没有闲着,他们召唤出了一头不死的凤凰,以火焰之身向着洛十一的手掌扑杀而去!

洛十一的手掌与不死凤凰碰撞,指缝之间被撞出了滴滴的精血,精血在火焰中蒸干,无暇再去顾及那柄光明裁决之剑!

光明裁决之剑直至方岳的咽喉。

冰冷的杀机,几乎是要戳碎方岳的喉咙!然而,方岳不能后退,甚至连移动都不可以。

因为只要他的身体一动,这祭祀天地的阵立刻就会破碎,之前的一切努力,统统的付诸东流!

生死时刻。

那从葬灵塔中走出的正一教的先祖终于被完全打上了方岳的奴隶烙印。

他自动护主,怒吼一声!

一柄堪比寻常教主级强者全力一击的光明裁决之间居然被生生轰碎!

那裁决小队的十二位队员全部都是遭遇反噬,各自喷出一口浓黑的鲜血,脸色苍白,神情无比萎靡!

“祖先威武!”

洛十一看到那光明裁决之剑差点命中方岳,本来他还是感觉到万分的担心,甚至他的心都已经是提到了嗓喉眼。

可是,另外一位先祖出现,生生轰碎了那光明裁决之剑让他紧皱的眉头逐渐的舒展开来!

有了一位教主级巅峰的强者护道,方岳的心变得踏实了许多!

雾霭再次聚拢归来!

让葬灵塔附近的范围变得更加的深不可测!

那天劫在乌云中酝酿,但迟迟都是不肯落下。

倒不是这天罚出现了什么问题,而是方岳已经将这些天劫统统的都是化入了自己天劫账单中,至于什么时候降临下来,则是要看方岳自己的心情了!

光明神教的人脸色苍白!使者看着那十二位神情萎靡,面色苍白的裁决小队的队员也是感觉颇为的心疼!

这十二位队员,全部都是他们精挑细选出来的!

每一位都是天子骄子,人中精英!他们的潜力无限,很有可能会全部突破,成为阴阳境的强者,然后独挡一面,但是如今他们术法施展失败,受到了相当严重的反噬,怕是在未来的十年之内,都无法再有

丝毫的进步了!

然而,最让他担心的还不是这些种子选手,而是那葬灵塔中还在不断走出的身影。

又是一位教主级巅峰的正一教的老祖宗的尸体从葬灵塔中走出,这代表着正一教的未来,将再添一位教主级巅峰的强者!原本,正一教在面面上就已经是有三位教主级的强者,暗地里,起码还有两位教主级的强者坐镇,这已经是让整个紫月位面诸多势力都是感觉畏惧的一股势力,若是他们

再添新兵。多上三尊教主级的强者,那么其他的势力和教派还怎么活啊!

紫月位面,注定无人可以圣,甚至是真正的圣人来了,本尊也无法直接降临到紫月位面中。

因为紫月位面,天地较为脆弱,根本就无法承受圣人级的实力。

所以教主级强者的数量便是代表着一个教派,势力的兴衰!

洛十一则是更为兴奋!

“天不负我正一教啊!我正一教未来的兴旺有着落了!”

他在幻象,十八位教主级巅峰全部都从葬灵塔中走出,正一教君临天下时候的模样!

天地祭祀,施展的速度越来越快!

第三位,第四位,……第十七位正一教昔日间教主级巅峰的强者全部都从葬灵塔中走出,被方岳打上了奴隶烙印!

洛十一感激涕零!

十八位先祖尽皆复活,从葬灵塔中走出,他的梦想即将成真,正一教要在他们这一代统一整个紫月位面啊!

“咦?老教主似乎是有些不对,怎么这葬灵塔中,还有一道人影出现?”

十八位教主已经统统复活,按照道理而言,这葬灵塔中不应该再有教主级的强者出现了!

“难不成是有葬在其中的大能级的强者已经修成了教主级的层次,所以从中走出?”

有大能猜测。洛十一狠狠点头:“一切皆有可能!我正一教历代葬在葬灵塔中的人物全部都是经天纬地,惊才绝艳之辈!有大能在葬灵塔中提前复活,修成教主级的强者,也是很有可能

“十九位教主级巅峰的存在!我正一教注定要征服整个紫月位面啊!”

洛十一的野心彰显出来!

三大神教的人则是几乎绝望!

正一教,一口气多出了十九位教主级巅峰的存在,这让人还怎么火!

其他诸多势力,就算是三五个联合,能够调动的教主级强者的数目也不过如此!

然而,天地祭祀依旧没有散开!

这葬灵塔在祭祀之下竟然都在微微摇晃,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离地而起!

“这是怎么回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