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生死帝尊 > 第211章我们是来下单的

生死帝尊 第211章我们是来下单的

作者:夜阑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28 21:47:41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方家的会客厅。

王霸道首先开口和方永秋寒暄两句,很快就把话题转到了方岳的身上。

对于方永秋这个老头子,王霸道没啥兴趣。

“方岳?是谁?”

方永秋听到了方岳的名字,脑海里显然是没有任何的印象。

玄一道人心中一紧,立刻明白,出事了!估摸着这王霸道是来给方岳找场子的!

其实,在听说王霸道来的时候,玄一道人的心就已经开始悬了起来。方岳被征召,其中有他的不少功劳。否则凭借方三寿那几个家伙的运作也难以将军部的关系打通!

王霸道的话一出口,方十三立刻接茬:“方岳是我从世俗界中接回来的那个方家弟子,大人,莫非您忘了吗?”

方永秋日理万机,一天要处理无数的问题。

方岳那么一个鸡毛狗蛋的人物,哪里会让他记在心头。

但看着王霸道的眼神,他又不好意承认,最后,方永秋只得打了一个哈哈说道:“哈哈,看我这记性,十三啊,你这一说我都想起来了!”

“怎么,二位是找方岳有事吗?”

方永秋和善说道。

眼前的两位能不得罪尽量的不得罪!

“嗯,有点小事!我太一教准备找他定制一种丹药,一共一百万枚!一枚的话,我可以做主给他二十枚中品灵石!”

王霸道直接把生意给撂了,方岳不错,王霸道看着顺眼,而且又有能力,绝对是一支潜力股。

王霸道这次准备卖方岳一个人情,给方永秋稍微施压,免得方家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敢跑出来骚扰他一下。

两千万中品灵石的生意,已经足够证明点什么的了!

“一百万枚丹药,每枚二十枚中品灵石?”

方永秋眉毛挑起。看向身侧的玄一道人还有方十三。

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涉及到里两千万中品灵石。什么时候方家出了一个这样的能人了!能让太一教都把这么大的一笔财富送上门来!

玄一道人被看的心虚,他低下头不敢说话。

方十三则是缓缓摇头,嘴角噙笑:“话说回来,我最近有事在外,也已经很久都没有看到方岳那小子了!不知道他最近的生意做的怎么样,还是始终那样坑蒙拐骗吗?”

方十三开口。

玄一道人把头低的更深。

“正好,咱们一起去见见方岳!”王霸道起身欲走。

方永秋只答了一个好字。

方永秋起身的刹那,被玄一道人给拦住,他露出了一脸为难的神色,附在方永秋的耳侧,小声说道:“方岳,方岳已经不在方家了!”

“嗯?不在方家?他去了哪里?难不成是出去玩耍了,召唤回来便是!”

方永秋没当回事。

玄一道长面色难色:“他被军部征召。已经入伍了!”

方永秋愣住,他就算是性格再迟钝,也已经反应出来其中的猫腻了!

“什么,方岳被征召了?”王霸道的虎目圆瞪,一股凶狂的气息透体而出!

“玄一道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军部闲着没事怎么会从我方家弟子选择人马征召!”方永秋也是怒叱。

虽然说,守卫边疆人人有责。

但各大教派,世家与军部之间都是有着不成文的协议。

除非他们的弟子自愿,否则永远都不会被军部征召。

军部那是什么地方?杀戮场,十个被征召的人中能够有三五个活着回来的就算不错!

“不是军部,是我替方岳跟军部打的招呼!我认为他很有潜力,但缺乏必要的服从和纪律!所以希望他能够在军队中磨砺一下,成为方家独当一面的栋梁之材!”

玄一道人说瞎话都不带眨眼的。

如果这话说给不知道内幕的人听,或许还会相信。

当王霸道当日亲眼看到方岳杀戮执法堂的弟子,敲诈勒索玄一道人,怎会不明白其中的猫腻!

“哼哼,磨练?我看分明就是谋杀吧!军部出征,几乎次次都是在边疆战场与异族作战!越是天才就越容易夭折,玄一道人你想要磨练自己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子孙派去!”

王霸道怒气冲霄。

方岳的生死已经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情。

他的身上牵系着很多人的利益。

松香丹,百草液,闪电丸,超级甲子神丹。哪一样不是惊世骇俗的宝药!传出去的话,会让无数人争前恐后的前来拜访。

玄一道人在王霸道的训斥下不敢说话。

这件事情,他的确理亏。

一位堂堂大能,居然亲自下手去对付一位先天境的弟子,这件事情曝光出去,无论成败,他便已经是名誉扫地!

方永秋毕竟是方家的主事者。他站在了玄一道长的一面。

“这是方家内部的事情还轮不到诸位老操心!”

方永秋的声音冰冷,隐约间已经有了一丝怒气!林逍遥缓缓起身,不阴不阳的说道:“方家内部的事情?可是方岳虽然没有经过验证,却应该还是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