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嫁佛 > 第101章 画像

嫁佛 第101章 画像

作者:墨翠丝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5-02 00:36:43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百家长老马上掏出法宝想联手收拾五公子,五公子也不胆怯直接展开折扇进攻。 判官没有任何表态静静在一旁待着。

“ 公孙离,你最好劝他们将此事交代清清楚楚,交出万仞剑否则豢龙谷将会成为这天福大陆的敌人” 判官说道。

“这件事情与豢龙谷无关,想知道万仞剑在何处,打赢我再说”五公子说道

在令丘山的时候只有绮枫认得出涂山月,五公子一心得到万仞剑,如果他知道万仞剑被涂山月夺走肯定会杀到豢龙谷,未免打草惊蛇绮枫没有道出涂山月的身份。

“李潮月是豢龙谷弟子,你说与豢龙谷无关我们会相信吗?” 司马氏大声吆喝。

“你这老古董真的让人讨厌” 五公子用鄙视眼神瞅了他一眼。

“臭小子,我要杀了你” 司马氏不耐烦马上进攻。

轰——

判官挡下司马氏的攻击所有人目光都落在判官身上。

“五公子,这是豢龙谷与天福大陆的事情,您最好不要插手!” 判官说道

“是本公子下岩浆河取万仞剑,那家伙中途截胡,本公子也想知道她身份,因为这件事情我心情很不开心正想找人打架,这些老古董活得太久了!本公子今天就给天福大陆清理垃圾!” 五公子巴不得将他们打到满地找牙。

判官与五公子对视, 此刻所有人都做好开战的准备,只要判官一声令下百家会围攻五公子,场面极度紧张。

哗啦啦——

在大堂外落下一阵阵花瓣,判官见到花瓣马上跪下,红色轿子穿过云层降落,八位抬轿人脚踩红丝绸轻飘飘降落到院子中。

“拜见圣女” 天福宫等人拱手行礼。

红色丝绸从轿子直伸到判官位置,圣女漫步走出轿子,轻飘飘的脚步飞跃到判官位置上。所有人纷纷行礼只有五公子原地站着轻轻挥动折扇表情冷漠看着圣女。

“冥界从未干涉各个大陆的事情,五公子何必沾染这浑水!” 圣女与五公子对视言道

当所有人听到“冥界”这两个字 脸色变得苍白互相对视,不知所措。

咻——

五公子与白千凌收回隐藏自己身份的力量,当看到五公子手中折扇和身为幽冥狼的翰墨之后,他们开始变怂。

所有人都低下头不敢直视五公子,论年纪这里五公子是老古董中的老古董,论实力可以碾压群芳,背景更为强大,他们可以得罪毕氏但绝对不敢得罪冥界。

“怎么?不是想与本公子切磋吗?”五公子目光扫过百家长老,所有人都低下头不敢直视。

“万仞剑是本公子亲自取上来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姑娘抢走,这些人偏偏不相信还咄咄逼人,我不教训他们怎么能行!”

“竟然五公子一口咬定万仞剑已经被抢走,用什么来证明此事?” 天福宫圣女说道

“没有什么证明,不相信就放马过来,别在这里瞎折腾!”白千凌不耐烦说道。

翰墨离开白千凌怀抱跳落到地面上,身体瞬间变大数倍,身上寒气蔓延到每一个角落让人头皮发麻。他双目扫视所有人

“是,幽冥狼,是幽冥狼!” 司马氏脸色苍白嘴唇发抖说道

白千凌看到他们被吓得不轻,她轻蔑一笑 双手放在地上瞬间化成狐狸,他们曾经透过法术看到天灵大陆发生的事情,犹于被天灵大陆掩盖住他们本身的身份 所有人只以为他们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妖怪罢了。

“灵狐,这姑娘竟然是灵狐” 司马氏被吓到瘫倒在地上。

眼前一幕吓坏李氏的人 他们忌惮的眼神看向绮枫,在李擎苍耳边窃窃私语,想必这件事情过后 李氏不会在找绮枫麻烦了。

“既然五公子已经说得那么清楚那我们就相信您,你还记得那位姑娘的样貌吗?可以画出来,天福大陆的人会全力追捕。” 圣女语气变得客气许多微笑说道

“行!”五公子收起折扇轻轻拍一下手掌说道

过了半晌,所有人拿着五公子的画斟酌, 他们皱着眉头神色紧张 窃窃私语,五公子画工确实丑得离谱,画工就像一个刚学会画画的小朋友一样,虽然看出是个人有五官,有轮廓 但是认不出是谁。

“这……您确定抢走万仞剑和画中的人一模一样” 百家中某姓氏问道。

“一模一样,没有一笔是画错的”五公子自信说道 “怎么?本公子画的不好吗?”

“很好,很好。我这就拿去给家族人画多几幅” 所有人都叫家族中画工最好的人前来一一复制画像。

“五公子果然厉害 竟然能画出这样,来掩人耳目” 绮枫笑道

“什么掩人耳目,我就是画那个家伙 想全部人帮我抓他的好吗?” 五公子说道

绮枫给他翻个白眼,绮枫看到画像忍不住想知道涂山月看到自己画像是什么表情,百家姓竟然还一一复制拿着通缉,哪怕本尊来到他们面前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