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武纪 > 第四十七章 祭祀开始

武纪 第四十七章 祭祀开始

作者:爱作梦的懒虫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2-09 13:02:40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祭品,献祭之物,为鬼神所享用。大商每次祭祀鬼神,都会准备大量的祭品。

在此之前,姜黎从未参加过祭礼,所以他以为的祭品,是他印象中的大小三牲。在这仙神显圣的世界,就算有所不同,也该是凶兽什么的。

可直到此刻,亲眼看到祭品的模样后,姜黎方才知晓,他此前所想,完全是大错特错。

出现在姜黎眼前的祭品,除了他所想的凶兽尸体外,还有人,活生生的人。

“我都快忘了,这里虽然有仙神显圣,可依旧是原始社会,依然保持着吃人的传统。”

姜黎悄悄挪开目光,不忍再看。

眼前所见,终于让姜黎认识到,他所在的这个时代,仍旧属于原始社会,很多野人都没有开化,对他们的道德,不应该有太高的要求。

不要说是活祭、活葬了,就是吃人,在这个时代也是很常见的事。

蒙昧时代,民智未开,未得圣人的教化,便是如此。

或许在未来,姜黎能改变这一点,但在此刻,他连自保都未必能够做到,这种改变时代的事,还是不要奢望了。

必须变强!

不然,这群奴隶的下场,很可能就是自己的未来。

姜黎有注意到,这群奴隶之中,不乏有实力到了四境的修士。这样的修为,已经远胜于他,可就是如此,依旧沦为奴隶,如今更是被当成了祭品。

可见,想要在这个世界安稳的活下去,必须要有强大的实力。否则,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沦为他人的奴隶,或者是食物。

到底要多强大,才能无惧威胁,姜黎不知道,可他清楚,自己现在的实力远远不够。

……

“打起精神来,上元士到了。”

上史寅的声音,突然在众人耳边响起,打断了姜黎的思考。

姜黎闻言,抬头朝高台的另一边看去,就见一身穿锦衣的中年男子,脚踩虚空,面色肃穆地从远方走来。

元士,帝皇之士。

这个锦衣中年男子,便是寅城的实际掌控者,权力最高之人。

“都到齐了吗?”

上元士从空中落下,站在祭坛旁,目光环视一周后,轻声问道。

“回禀大人,所有人员皆已到齐。”

在他的身边,立即有人回答。

“那就开始吧!”

点了点头,上元士吩咐道。

旋即,就有身穿神袍的巫从后方的神殿走来,开始准备祭祀事宜。

“巫!”

看着正在祭坛前忙碌的巫,姜黎的眼中满是好奇。这又是一个此界不是洪荒的证明,若这里是洪荒,巫应该是一个种族,而非是职业。

是的,在这方世界,巫是一个职业,可以理解为神官,即负责侍奉与沟通鬼神的人。

在很早以前,人族还处于部落时代的时候,巫的地位很高,甚至还要超过首领。

可自从颛顼帝绝天地通后,巫的地位就一落千丈。简单来说,就是从神变成了人,地位虽然依旧高于普通人,却远远无法与掌权者媲美。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还是因为巫不够强。巫是不用修炼的,他们的力量,是由他们所供奉的神明直接赋予的。越是虔诚,所能得到的力量也就越多。

因此,很多人哪怕从来没有修炼过,可只要成为了巫,立即就能获得强大的力量。

但外力终究是外力,如何能与别人辛苦修炼出来的力量相比?所以,在颛顼帝的打压下,巫很快就没落了。

当然,也可以换个角度来理解,就是他们所供奉的神,远不是颛顼帝的对手,只能对其俯首称臣。

连供奉的神都臣服了,他们这些侍奉神的巫,自然无法保住自己的权力。

“神权与皇权相争,是皇权赢了。”

按照姜黎的理解,颛顼帝与巫之争,就是皇权与神权的争斗,在这场战争中,颛顼帝赢了,因此皇权被神化,同样成了神的代名词。

帝与皇,皆是神!

统御人间的皇,亦可称之为神皇,有着册封神明的力量。

正神与邪神,其实很好区分,得到大商册封的神明就是正神。得不到大商认可的,管你是谁,都是邪神。

就在姜黎想着这些的时候,祭祀已经开始了。祭坛前的巫,扭动着身体,手舞足蹈的跳起了舞来。

舞,是与神明沟通的仪式。

随着巫的跳动,祭坛中心的那座虎神雕像,突然轻微的颤动起来,缕缕神光从他身上迸发,不住的向下蔓延,转瞬之间,就铺满了整个祭坛。

下一刻,更为璀璨的神光爆发,包裹住祭坛上的那些祭品,将他们的身体一点点的泯灭,化为一股玄妙的力量,裹挟着他们的灵魂,前往了虚空深处,即虎神所在的精神世界。

虎神虽然是仙神,可却没有住在天界,更没有居住在幽冥界,而是居住在虚空之中,自己所开辟的精神世界里面。

早在很久之前,虎神就舍弃了肉身,以精神长存在世间。事实上,大多数仙神,都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