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武纪 > 第278章 西伯侯的应对

武纪 第278章 西伯侯的应对

作者:爱作梦的懒虫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02-09 13:02:40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第278章西伯侯的应对

姜黎的条件,已经远远超过了姬发等人的底线,他们宁愿舍弃封地,也是不会同意这个要求的。

真要答应了姜黎的条件,那与成为他的奴隶,又有什么区别?

不,区别还是有的,起码奴隶是被迫的,可他们却是自愿的,简直比奴隶还贱。

“和他拼了,真以为我们好欺吗?”

一众贵族本就怒气冲冲,如今又被气氛感染,不免有些上头的喊道。

“不能硬拼,这样只会给他留下把柄,那时,就算我们真的占理,也会变得没理。”

姬发连忙阻止道,就算真的不同意姜黎的要求,那也不能硬来,硬来只会让事情越变越坏。

“硬来不行,服软也不行,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轩山氏后裔朝姬发质问道。

“告状!”

“他姜黎不是喜欢告状吗?那这次我们也学他,向朝歌告他的状。”

姬发胸有成竹,对于如何对付姜黎,心里已经有了完善的计划。

他这几天,一直都在调察妖蛮为何入侵黎国,就在调查的过程中,他想到了对付姜黎的办法。

“告他什么?”

“他也没做什么啊?”

有苏氏后裔不解的问道,因为和姜黎不对付的缘故,他一直在盯着姜黎,希望抓到他的痛脚。

可近一年过去了,他什么也没发现,这让他非常的失望。

“告他挑衅妖蛮,故意挑起战事!告他通过挑起战争,从而向同族勒索资源!”

姬发张口就来,看他从容的样子,就知这些借口已经想好多时了。

“主动挑衅妖蛮?”

轩山氏后裔不解,他也在盯着姜黎看,故而知道黎国之事乃是妖蛮挑衅在先,姜黎不过是被动反击而已,实在说不上主动挑衅。

“没错!”

“就是主动挑衅妖蛮!”

姬发语气坚定,脸上满是自信,不知道的人见此,还以为他掌握了什么关键性的证据一般。

“这……”

众人先是愣了愣神,旋即就都明白了姬发的意思。

姜黎是否主动挑衅妖蛮,这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姜黎主动挑衅妖蛮就够了。

只要证实了这点,那他们就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姜黎极不合理的条件,并趁机将他赶走。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姜黎出身姜姓一脉,想要无中生有,坐实此事,怕是不容易啊!”

想到姜黎的背景,轩山氏后裔难免心生顾忌。证据确凿的事他敢干,可这种凭空污蔑的事,他就迟疑了。

成功率低不说,还容易得罪人。

“没什么不容易的,我等十二家诸侯联手,事情的真相还重要吗?难不成,大王还会为了区区一个姜黎,同时得罪我们十二家诸侯?”

姬发毫不在意的挥了挥手,真相从来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他们的态度摆出来了,容不得帝辛不退让。

众人面色犹豫,倒不是有什么道德洁癖,而是将姜黎背景太大,让他们拿不定主意。

“诸位,不要犹豫了!”

“我们根本就没有拒绝的余地,不这么做,难道真的要同意姜黎的条件?那可是一万两千个六境强者的资源,谁能拿得出来?”

见众人迟疑,姬发继续施压道。

“好,就这么干了!”

不提姜黎的条件还好,一提这件事,那众人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直接就同意下来。

不是他们非要与姜黎为敌,而是姜黎欺人太甚,真的把他们往绝路上逼。这么多资源,他们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好,既然大家都这么说定了,那我们就以此为由,写奏书去朝歌状告姜黎。”

“主动挑衅妖蛮,或许不是什么大罪。但通过挑衅妖蛮,来向同族施压,以此索取好处。真要坐实了这件事,那就算姜黎出身姜姓一脉,也休想讨得了好。”

姬发语气激动,好似看到了姜黎被赶出坠星域的未来。

祖地只是警告他,不得伤害姜黎,可他这次也没有伤害姜黎,而是用计把姜黎赶出坠星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把姜黎赶出坠星域,是仅次于杀死他的手段了。

坠星域诞生不过数百年,很多地域都没有被开发,因此有着无限的可能。黎国留在这里,才能得到发展的机会。

反之,人域被开发无数年,资源早已被分配完毕。黎国要是离开坠星域,返回人域,那上限基本就被锁死了。

这才是姬发的真正目的,把黎国赶回人域,锁死黎国的上限。如此一来,黎国于周国而言,便再无威胁。

且这么做,不仅解决了隐患,还没有触犯祖地的命令,伤到姜黎的性命,可谓是两全其美。

“我这就给父亲写信。”

心中有了决定后,众人没有犹豫,各自通过秘法,告知父亲今日之事。

说是他们告状,但他们人言微轻,帝辛未必会搭理他们。可要是让父辈出面,那帝辛就不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