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我用副职加天赋 > 第177章 我也封神了

我用副职加天赋 第177章 我也封神了

作者:平安欣诚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1-03 06:47:54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第177章我也封神了

“象主……象主不是这样的人!”

“他一定是被蜘蛛女王强迫的!”

“我要想办法救象主!”

……

这是云王赵玉霖对此事的看法,很快就传信给宋福禄,让他不用担心,先暂且忍耐,自己会尽快救他。wanben.info

收到赵玉霖的传信,宋福禄也是无语万分,连忙回信给赵玉霖,让她不用担心自己,他跟蜘蛛女王不是那种关系,也并未被蜘蛛女王强迫,目前好的很。

至于赵玉霖有没有相信,宋福禄也不清楚。

很快又一届万象大比开启,这已经是白云象参加的第三次万象大比,距离白云象来到万象大平原已经过去了三十年。

很多熟悉的人都已经离去,鲁文山、鲁大根、鲁丽妠、黄建明、马青山……这些人都未曾突破到超凡之境,只有几十年寿命,先后在白云城老去。

宋福禄参加了他们的葬礼,送这些老朋友离开,每送走一个,对于这方面的牵挂就会少一些。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些老朋友都活到了六十岁以上,最大的已经接近八十岁,对于普通人来说这绝对是高龄了,全都属于喜丧。

离开前也没有什么遗憾,就算是有遗憾,以宋福禄如今的实力和势力,想要完成他们的遗憾也很简单。

熟悉的亲朋好友一个个离开,也让宋福禄越发专注于修行,每天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在了这方面,实力在不断地提升着。

宋福禄与外界的联系越来越少,很多白云象的弟子从加入起就没有见过宋福禄这位软饭象主,一直到此刻新一届万象大比开始。

而这一次的万象大比,宋福禄也准备暴露一些实力了。

等待了数个月,白云象总算迎来了第一次挑战。

“金玉象主屠山,挑战七十位白云象!”

挑战白云象的是老熟人了,前面两届万象大比都被宋福禄拿来做踏脚石的金玉象主屠山。

不过宋福禄也无奈,金玉象的排名跟白云象挨得太近了,若是想要保持足够的名次,只能挑金玉象挑战了。

看着魁梧高大,宛若江湖豪侠的屠山一脸怨气,宋福禄忍不住微微一笑,一跃落在了万象擂台上面。

“前面两次万象大比都是你取胜,但这一次不会了!”

屠山狠狠地盯着宋福禄,满脸自信之色。

宋福禄笑道:“你突破了?”

“呃……”屠山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我还没有告诉任何人?”

宋福禄道:“若是未曾突破的话,你不会这么有信心,也没有把握挑战我。”

“哈哈,既然被你猜到了,那我就不藏了。”屠山仰天大笑,万众瞩目之下,身躯以惊人的速度暴涨起来,很快就达到了近千米之巨。

“法天象地,这是铸造神体标志,没想到屠山象主居然打破天堑桎梏,踏入神明层次。”

“屠山象主太厉害了,不但精神力量踏入神境,就连身体也踏入了神境。”

“连输两届,二十年抬不起头,屠山象主总算要赢一次了。”

……

众皆哗然,一片惊呼,所有人都没想到,屠山象主居然已经踏入了神明之境,而且还是精神和身体双双突破。

金玉象数十万修士放声欢呼,白云象数万修士面色大变。

一座座金色座椅之上,诸位神明至尊也连连点头。

“屠山象主厚积薄发,能够踏入神明之境也算正常。”

“我觉得若是没有白云象主的刺激,屠山象主怕是还要蹉跎几百年时间。”

“说的也是,哈哈哈哈。”

……

看着脚下小如蚂蚁的宋福禄,屠山放声大笑:“本神侥幸突破,这一次该我们金玉象取胜了。”

“这倒未必!”宋福禄微微一笑,脸上无丝毫异常之色,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缓缓升了起来。

随着宋福禄的动作,周围天地之力波动,无数白云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托在宋福禄脚下。

很快周围的白云和天地灵气都被汇聚而来,层层环绕着宋福禄,形成遮天蔽日的红霞。

“神明至尊,白云象主也突破了!”

“若是我没有记错的话,白云象主今年应该还不到百岁,居然已经踏足神境。”

“不仅仅精神力量踏入神境,真气之力同样踏入神境。”

“嘶……若无意外,我万象门将来有很大的可能再诞生一尊上位神。”

……

看台之上再次哗然,这次哗然的比上一次还要猛烈。

“引动天地之力,这是神明至尊的标志,没想到白云象主也踏入神境了。”

“金玉象这是又遇到对手了,屠山象主的表情真好笑。”

“不到一百岁的神明至尊,白云象主太妖孽了。”

……

看着面前气息之强丝毫不逊色于他的宋福禄,屠山面色难看:“你……你也踏入神明层次了?”

“侥幸踏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