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重回八岁,我再也不给女帝当鼎炉了 > 遗迹开启

重回八岁,我再也不给女帝当鼎炉了 遗迹开启

作者:一念生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3-16 03:21:06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冷颜听到这话,不由得内心震颤。

她没想到,每个人的身上都背负着这么多的期待和负担。

“既然如此的话,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只希望大家进入到遗迹之中一定要小心谨慎!地煞境,在凌天界中已经是霸主级的存在!诸天战场中,神通可以为将,地煞境为一方元帅!他留下的遗迹,宝物必定不少,但对应的危机令人防不胜防!”

冷颜再次提醒他人。

冷颜的任务,并非与庄周等人获得多大的机缘和好处,而是姜语说的保护庄周等人能够安然无恙的通过血色试练。

然而,以她的实力真的能够保护的了庄周等人吗?

冷颜进入前信心满满,毕竟是人族通玄榜中的强者,可是在进入黑暗森林之后,她的实力变得更强了,但信心却是变少了!

黑暗森林已经变得和她记忆里的黑暗森林截然不同,处处危险,别说通玄入内,就算是金丹境层次的强者进入都未必能够活着出去。

庄周等人脚步很快,他们一路向西,穿越峡谷,很快就来到了那座所谓的遗迹前。

遗迹尘封,是一座高大的石门。

石门有十丈高度,光秃秃地耸立在黑暗森林之中。

石门的门框上,有一道道的符文雕琢。

每一道符文都尘封岁月痕迹。

石门的前后左右,什么都没有,只有高大的树木,树冠茂密,遮掩天日。

“是这个地方吗?”

庄周生疑。

这石门耸立,除却高大之外,再无其他任何特点。

石门门框上的符文,每一枚都在沉睡,似乎只是一种单纯的缀饰,并无任何效果。

石门闭合,前后都是花草树木。

它仿佛是一处仓库的大门被人拆下,随意丢弃在黑暗森林之中。

若非是诛仙剑阵的阵灵说得信誓旦旦,这石门所在的位置正好和诛仙剑阵所说的位置一样。

庄周路过,压根就不会认为这石门中蕴藏什么玄妙与神奇。

“这石门上的符文古老,似乎是火焰有关!”

这个时候,柳杨走了出来,她的灵机一动,活泼的大眼睛上闪烁光芒。

她的体质特殊,对火焰之力的感应灵敏。

“你来试试!”

柳杨点头,一只纤纤玉手轻轻搭落在石门上面。

石门上的符文渐次复苏,一点点的光焰生出。

“这些符文,每一道都蕴藏一缕道蕴,联合起来,似乎可以化成一道火焰道则!”

柳杨感应符文变化,她喃喃自语的说道。

她与石门上的符文共鸣。

自身的气息竟然在不由自主的增长变强!

“这石门本身就是一场机缘。门上的符文组合,留下了一道道规则,若是柳杨真的能够将之参透,或许可以一步登天,在通玄境入道。”

冷颜喃喃说道。

如今的黑暗森林果然与她记忆中的黑暗森林相差甚大,之前她所见到的黑暗森林,没有这种感悟道则的机会。

“入道?!”

杨晨瞪大眼睛。

假若说通玄境是以玄法感悟天地变化。

而金丹境便是以金丹入道,领悟道则之力!

金丹境,以领悟道则的强度和多寡来判定金丹境实力。

不曾领悟道则的金丹,统统被称作是伪金丹。

只有极少数的人,可以在通玄境入道,领悟道则之力。

这种人,一旦领悟道则,在通玄境中几乎无敌!

“入道,没那么简单!玄法感悟天地变化,领悟的乃是天地大势,天地大势,亦分为三重境界。第一重为玄法境,依靠前人留下的玄法借助势来对敌,一般通玄境的修行者都在这一层境界!第二种为自在境,举重若轻,将前人留下的玄法吃透,化为自己的感悟,举手投足间都可以施展出玄法中的天地大势甚至还有自己的推陈出新!若是在通玄境中领悟自在境,只要肉身的根基不是太弱,通玄九层基本都可以跨入到人族通玄榜中!第三重乃是破茧境,破茧重生,青出于蓝!”

“前人留下来的玄法是助力也是束缚!想要自己入道,必须要从前人的玄法中脱离出来,获得自己的道则感悟!破茧,然后方可化蝶!破茧境后便可入道!领悟出属于自己的道则!”

庄周说道。

他是走过一遍圣贤境前所有修行之路的人,有资格为其他人指路。

冷颜虽然实力惊艳,但她可以踏入到人族通玄榜单,但她依旧不曾入道。

庄周根据冷颜的表现推断,她应该是在自在境的层次,只是依靠自身的特殊体质,在施展冰霜之力的时候获得加持,所以才有了媲美破茧境甚至是入道层次的战力。

队伍中,恐怕唯一领悟道则的只有庄周一人。

他转生一次,修为会丢,但是对于道则的领悟不会。

他前世参悟的乃是星辰之道。

他甚至还参悟到了极为深刻的地步,达到了道则四重的境界。

然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