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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魔尊离婚 第11章

作者:路非路大王 分类:古典架空 更新时间:2023-11-15 22:08:36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云瑶问:“什么人?”

夜长风沉吟了许久,才说:“一百年前,有个人飞升入琉璃仙都,是我亲自去迎接的。”

云瑶美眸微闪,琉璃仙都统御众仙,能飞升成仙的虽是凤毛麟角的强者,可是在琉璃仙都却算不上什么,一般只是些飞升时日久一些的仙人去迎接。

能让琉璃仙都的少主亲自迎接,她飞仙时,有多惊天动地?

“瑶儿,如你一般天生仙骨,修炼至今,也有十余载了吧?”

云瑶点点头:“十二载。”

夜长风道:“她只用了一载。”

云瑶是九天神女下凡,并未太过震惊:“世间之大,能人辈出。”

夜长风轻笑着摇摇头:“我自出生便在琉璃仙都,也并非没有见过世面,飞升成仙也并不是终极。”

“她成神了?”云瑶小小惊讶了一下。

“你知道,她飞升成神用了多久吗?”

云瑶想起他方才说的时间是一百年前,惊得长大嘴巴:“难不成,她只用了一百年就成神?”

“一日。”这两个字几乎是从夜长风齿间挤出来的。

夜风寒凉,拂过云瑶的身体,她已是虚灵境巅峰,只差一步便要飞升成仙,况且她天生仙骨,本不应该感觉到冷。

可是此时,她竟觉得一股寒意爬上后背。

“一日?”

纵然她在神界时,也从未听说过。

凡人成仙,修炼成百上千年或许可以,可是仙想要成神,数万年都不一定,若非如此,琉璃仙都的仙王便不会世世代代只是仙。

夜长风低下头,叹息:“可惜那一日之后,十万雷劫加身,她就此陨落了。”

云瑶深吸一口气,才道:“成神之后,怎么可能还有雷劫?她成神恐怕用的是不光彩的手段,才被天道惩罚吧。”

“没有人知道了,我只知道她从妖界出来,有人说是她是人,也有人说她是妖,但无论如何,她都是我见过最可怕的人。”

堪比十五年前几乎毁灭六界的魔尊帝夙。

夜长风永远忘不了,那一天,他站在高高的引仙台上,看着那个浑身是血的少女拖着长剑一步一步踏上仙都的土地,玉白的长阶在她身后拖出漫长的血迹。

她抬起头的时候,连眼睛都是血红的。

“夜大哥,不要多想,我妹妹云朝只是长得像她,但云朝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凡人,她倒是想修仙,可是从小折腾到大,也不见一点成效,倒是浪费了我父王无数钱财。”

那个人应当在雷劫中灰飞烟灭了吧。

十万雷劫,连神王都承受不住。

夜长风紧握的拳头松懈下来,神情阴冷:“一个凡人,却生了那样一张脸,真是碍眼!”

“郡主看什么?”柳儿停下脚步,不解地看着站在回廊上的小郡主,才进门走了几步,她就停下来了,向后看了一眼。

“没什么。”鹿朝转回头,继续往前走。

她只是感觉到浩瀚磅礴的仙气,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琉璃仙都少主夜长风,书中她和云瑶一起来到宁王府。

这人,在琉璃仙都与她有过一面之缘。

她和原主几乎一模一样,在夜长风看来,应该很惊悚吧。

所以,书中的原主,正是因为夜长风才断了双腿,毁了容貌。

原主怕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做了男女主绊脚石不说,连男配都想弄死她。

鹿朝:是你们逼我的!

第7章 离婚准备

鹿朝急着回摘星楼试试自己买回来储灵符,不成想才走到后院就遇上几个盛装打扮的王侯贵女。

“这不是朝朝妹妹吗?怎么身体刚好,就急着出门丢人现眼了?”为首的粉裙少女一开口就毫不留情讥讽。

鹿朝一眼撇过去,咂摸一下才想起来,这是原主从前的死对头,天天扯头花的姐妹,寄住在宁王府的锦绣郡主云绣。

今日云瑶回来,作为小迷妹,云绣自然邀约了要好的几位贵女,一起去给云瑶捧场。

“朝朝妹妹这回出门,又高价买回一堆垃圾吗?”云绣虽不是大美人,也是清秀可人的小家碧玉,瓜子脸,大眼睛,只是生的瘦瘦小小,看起来没什么气势。

但她不像原主,是个彻头彻尾的凡人,云绣小时候体弱,吃了云瑶从琉璃仙都带回来的仙药,身体渐渐好起来,还能吸收一些灵力,步入了本书修仙的第二等级:凝灵境。

只可惜天赋有限,多年来也没再精进一步。

否则,原主和她扯头花,怎么可能扯得过?

“我们郡主买的都是衣服首饰!”春儿忍不住说。

云绣一听,和一群贵女捂着嘴巴笑起来:“瞧瞧咱们朝阳郡主,成亲了就是不一样,终于知道要买漂亮衣服,讨好夫君了。”

“穷小子有什么好讨好的?反正也没见过世面,他还敢挑剔郡主不成?”旁人笑嘻嘻地附和。

云绣同情地看着鹿朝,说道:“何止挑剔啊,江小山从成亲后,足足半个月都没回家一趟,听说是宁王妃亲自去巡夜营,把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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