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玄幻 > 星门 > 第57章 李皓的势(求月票)

星门 第57章 李皓的势(求月票)

作者:老鹰吃小鸡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6-03 08:12:56 来源:sang采集规则-源站1

袁家大厅。

袁硕和刘隆分主宾落座。

至于李皓……没资格入座,作为袁硕的关门弟子,在这个时候,是很讲究资历和辈分的。

甭管刘隆是不是他上司,就算是他下级,此刻在这,李皓只有站着的资格,只有端茶倒水的份。

这就是规矩!

武师一道的规矩,超能者如今完全就是实力为尊,很多规矩是不会讲的,说不上谁好谁坏,不过武师界一般不太看得上这种关系。

完全的实力为尊,尊师重道都没了,在一些老武师看来,太过野蛮和原始。

李皓先给老师倒茶,再给刘隆倒茶。

然后乖乖站在袁硕一旁,等待双方交谈。

刘隆看了李皓一眼,没有说什么,又看了看不远处趴着的黑豹……忽然想笑。

无端端的想笑!

他此刻居然还有心思在想,老子身边缺个门人弟子,这狗子,怎么不懂事,没来给自己倒杯茶?

无他,这狗子,他刘隆也传授过功法的。

比袁硕还早!

刘隆是真的传了九锻劲,不单单是法,还有术,上次他都教会这狗子三叠劲了。

没点眼力劲!

……

而李皓,见刘隆看了自己一眼,又转移视线去看黑豹……微微怔神了一会,下一刻,脸色有些尴尬。

啥意思?

我和黑豹一样的意思?

李皓沉默不语,有些无奈,队长这人,居然也有这黑心眼,亏我说你耿直呢!

袁硕用茶盖掸了掸茶水,吸溜喝了一小口。

放下茶杯,视线投向刘隆:“事情李皓说过了吧?”

“说了。”

“你若是能晋级,以刚跨入斗千之力,能匹敌三位日耀?”

袁硕说的直接:“不是老夫看不起你,你刘家九锻劲爆发力是强,老夫心中有数。除此之外呢?”

刘隆微微凝眉。

“速度快吗?”

袁硕淡淡说了一句,又轻笑道:“会飞吗?”

“踏空而行,能走几步?”

“对方若是土遁、飞天,如何追击?”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也许太过绝对,可一旦三位超能其中一位擅长速度,能够逃脱,你刘隆能靠九锻劲隔空打死对方吗?”

刘隆欲言又止,半晌之后,选择沉默。

不行!

袁硕平静道:“老夫也许爆发力未必比得上你,这一点无需否认,可老夫强在全面,我能追能逃,能攻能防,至于欠缺一些攻击力,我有宝物在身,也可以弥补。”

“你呢?”

他看向刘隆:“若是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帮你跨入了斗千,最后你连三位日耀都无法解决,反而放走了敌人,暴露了我和李皓,那时候……你就算承担责任,你承担的起吗?”

刘隆面色变幻一阵,摇头,“承担不起!”

之前的豪言壮语,此刻也被吞入了肚中。

对啊,若是对方擅长遁逃之术,那自己如何应对?

刘家的九锻劲,最擅长正面攻杀,敌人最好和他强行碰撞,不逃,这是刘家最喜欢遇到的对手,大家硬碰硬,看看谁死。

袁硕很现实,也很直接:“刘隆,你是武师,我学生不懂,你应该懂!帮人跨入斗千,跨入所谓的陆地神仙境,这对武师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这白痴徒弟,还说让我借用秘宝,帮你疗伤……你也知,对武师而言,陈年旧伤恢复有多难!多少武师死在了这一步,他说的轻松,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崽卖爷田不心疼,光动动嘴皮子就行!”

袁硕说着,有些好笑道:“这家伙,居然还开价,说神秘能归你……开玩笑呢?我现在对外说,我帮谁晋级斗千,让他晋级之后帮我杀三个日耀……刘隆,我问你,武师领域,会不会一瞬间,所有破百圆满层次都会跑来找我,求我?”

“而且,那些人还领悟了势,比你更容易晋级!”

刘隆脸色微变,点头:“袁老说的不错!单纯只是这一条,就足够让一位有心武道的武师为之卖命!哪怕死,也在所不惜!”

袁硕没说错。

单纯只是一点,晋级斗千,凡是武师没有断了晋级之念想,几乎不可能拒绝这个条件。

所以,袁硕说,不需要任何条件,只此一条,刘隆就该拼命,不算错。

刘隆沉默一会,又道;“我可以不要任何神秘能……当然,若是其他人参战,我希望可以分一些给他们,不会需要太多,按功分配即可。”

一旁,李皓看了一眼老师,强忍着没说话。

神秘能给刘隆,这其实不是他说的,老师之前也答应了的,可此刻,老师忽然变卦了,李皓正在思考老师的心思。

袁硕依旧平静:“我也不差这点神秘能,你刘隆也许更需要……其实也无所谓!我说这些,只是为了告诉你,也许我的学生不懂,但是,作为懂这些的你,不能当做理所当然!”

刘隆沉声道:“不敢!只是刘某之前并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